蓬江人干〔2024〕1号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日批准:
鲍德光同志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的职务;
陈金达同志任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的职务。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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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