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蓬江区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部门规范性文件

  PJBG202500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废止《蓬江区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蓬江经促〔2024〕31号),详见附件。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蓬江区招商合伙人奖励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蓬江经促〔2024〕31号)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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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08-29